闯进贝都因人部落

本报驻埃及特派记者 黄培昭

http://www.huanqiu.com    来源:环球时报    进入论坛    2007-11-23 01:08

  埃及的西奈半岛生活着一个古老的阿拉伯民族,他们就是贝都因人。在残酷的沙漠环境中,他们住在帐篷里,为了放牧家畜、寻找食物和水源四处游荡、居无定所。环球时报记者在一次采风过程中偶然“闯”入了贝都因人的部落。


  敌人来了也会分享奶酪


  汽车沿着干涸的河床艰难地向前颠簸,不知走了多久,我们远远看到前方有一大片褐色、灰色的帐篷。走到跟前,还没下车,就有几个缠着头巾、身披坎肩的男子围了过来。同伴担心地说,不会遭打劫吧?这些人友好地跟我们打招呼,寒暄了几句便领我们进了帐篷。在帐篷里,大家席地坐在地毯上。一位人称“谢赫”的老人请我们喝茶,还点燃了乳香,帐篷里顿时充满了浓郁的味道。他说:“我们是好客的民族,就算是敌人来了,也会和他们分享茶、大饼和奶酪。”我边喝茶边打量,帐篷是用骆驼毛或粗羊毛织成,由9根柱子支撑着,帐篷的空间由几块篷布和挂毯分割成不同的区域,除了男女分开住的卧室,还有会客厅、议事厅等。


  同行的埃及朋友说,这个部落就是传说中的贝都因人,贝都因在阿拉伯语中是“荒原上的游牧民”、“逐水草而居的人”,据统计,这个民族约1000万人,他们分布在西亚和北非广阔的沙漠和荒原地带,以畜牧业为生,按季节和固定路线进行有规律的移动。每次游牧总要远行上千公里。他们在农区边缘地带度过最干旱的季节,出售畜产品,买回粮食等必需品。雨季到来之际,他们便向沙漠深处水草丰美的地方进发。时代变了,很多贝都因人过上了定居生活,住上了政府为他们建的房子,但仍有不少人依然过着游牧生活。


  靠信鸽传递信息


  贝都因女子的服装十分讲究,12岁以下的女孩衣服很艳丽,但从13岁开始,就得穿黑色长袍、戴头巾了,不过她们的长袍和头巾上的绣花是有区别的,已婚女子用红色丝线,未婚女子用蓝线绣花。女孩很小就开始为自己制作结婚礼服了,掌握一手刺绣,被认为是贤惠的表现。贝都因人一般都会在同一部落内婚配,甚至不排斥近亲。男子服装主要有两种,一种是上衣加坎肩,下着肥大的灯笼裤。另一种就是长袍,穿上十分凉爽。


  过了一会,谢赫老人端来了“大饼”,这是他们常吃的食物。老人说,将面团压成薄片放在火上烤,大饼就做好了。我掰下一块,觉得缺油少盐,没什么味道。


  走出帐篷,老人领我们来到他们赖以生存的水井旁。取水的辘轳与中国农村的非常相似。远处的山顶上,有座砖砌有孔建筑十分醒目。老人说,这是贝都因人放养信鸽的地方,浩瀚大漠,贝都因人就是靠聪明的鸽子在部落之间传递信息。但这种原始的通讯方式,如今很多部落也不怎么用了。


  有一套自己的法律


  贝都因人吃苦耐劳,但也自由散漫。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,但对国家和法律等概念很淡漠,除了本部落族长外,几乎不服从任何权力。有人把贝都因的社会说成是“没有政府的社会”。他们实施自行颁布的法律,还有自己的民事法庭,民事法庭还负责调解邻里间的矛盾纠纷等。其中一些法律规定非常奇特。不久前,一名男子开车偶遇一名正在放牧的贝都因女子,便大献殷勤。为此,他被判不得再驾驶车辆,并赔偿女子40头骆驼或与骆驼等值的8万埃镑(超过1万欧元),而且还被判处割掉舌头。双方通过谈判,最终决定让他再赔偿6头骆驼,以代替割舌处罚。被告的罪名是骚扰正在工作的女性。▲

 

 

  《环球时报》版权作品,未经环球时报社书面授权,严禁转载,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
收藏此页】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第一话题

应该更改“龙”的译名吗

“龙”被西方国家译为dragon--邪恶的化身,是否应将其译名改为loong,为其“正名”呢?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史海回眸:东西方历史上的龙

  • 正方:应该改
  • 反方:不应该改